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
采集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附属医院党委:
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,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使用。中央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,对全国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,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,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,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,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、规范化。为认真做好我校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采集内容
采集内容共26项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,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、党员基本信息16项。
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,可先采集已知信息,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补充更新信息。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。对采集过程中发现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规范的信息,要及时更正、补充、完善。
二、工作安排
信息采集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筹组织,作出安排,各二级党组织具体组织所属党支部实施。具体任务和工作步骤如下:
1.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。由党支部(党总支、党委)指定的信息采集员,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,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,填写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。
2.采集党员基本信息。党支部向党员发放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2),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。因外出、失联、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,可由他人代为填写。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,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,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。
3.初核信息。党支部(党总支)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、居民身份证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,对采集到的党组织信息、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,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。核对无误后,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,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。
上述工作,党支部(党总支、党委)应于7月5日前完成。
附件:1.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
2.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
中共邵阳学院组织部
2017年6月23日